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南彭院区第一批开办物资窗帘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3-17 —
(采购人)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南彭院区第一批开办物资窗帘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邀请采购。欢迎接受邀请并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磋商项目名称 |
采购限价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南彭院区第一批开办物资窗帘类采购项目 |
20.25 |
1 |
/ |
自筹资金,已落实。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http://www.cqgwzx.com/)官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0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3月22日北京时间10:00
(一)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形式交纳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立即退还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http://www.cqgwzx.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 黄旭东
电 话: 023-65501131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保育路109号
歌乐山院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结核与综合门诊:023-65552021(上班时间)
感染及HIV门诊:023-65301073(上班时间)
行政总值班:023-65507110(下班时间及节假日)
平顶山院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黄桷湾2号
门诊咨询台:023-65352800(上班时间)
综合办:023-65535916(下班时间及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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