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法:结核病人违反隔离传染他人可判三年
— 2012-01-01 —浏览: 次
有监于先前台湾爆发H1N1新流感疫情期间,有心人士借由大众传播媒体,任意发表错误或不实传染病讯息,导致社会对防疫政策有所疑虑,以及发生多起结核病隔离病人逃跑事件,造成民众恐慌。台当局“卫生署”日前提案修正“传染病防治法”,对于利用媒体发表不实错误防疫讯息者、结核病患者等,加强规范,以提升防疫效能。
根据昨初审通过条文,增订民众若明知自己罹患第二类多重抗药性传染病,不遵行各级主管机关指示进行治疗,导致传染给他人,将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违反隔离治疗及其它防治措施处置的行政罚锾,修法后也将从现行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大幅提高至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以强化结核病个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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