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特色专栏 > 艾滋病 > 艾滋病防治 >

感染艾滋病母亲所生婴儿应采取何种药物预防?

— 2012-06-17 —浏览:

感染艾滋病母亲所生婴儿应采取何种药物预防?

 

感染艾滋病的母亲所生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12小时内服奈韦拉平混悬液(0. 2mV kg,最多不超过6mg,即0.6ml),超过42小时服药不起作用。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母亲若已服用三联抗病毒药物或齐多夫定4周以上,则新生儿服齐多夫定溶剂(4mg/kg,每日2次)1周。若母亲服药(三联,二联,AZT或NVP)小于4周或未服药,则新生儿再服齐多夫定溶剂(4mg/kg,每日2次)4周。

 

产时预防切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措施有哪些?

 

孕妇要尽早确定分娩医院住院分娩,经阴道分娩时避免损伤性操作,如会阴侧切、人工破膜、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电极检测等。尽量缩短产程;缩短破膜时间;已作药物阻断的孕妇,不将艾滋病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的绝对指针,有产科剖宫产指针者可行择期手术。

文章精选

不慎被HIV/A

艾滋病与结核

安全用血 避

吃香蕉或可抗

歌乐山院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结核与综合门诊:023-65552021(上班时间)

感染及HIV门诊:023-65301073(上班时间)

行政总值班:023-65507110(下班时间及节假日)

平顶山院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黄桷湾2号

门诊咨询台:023-65352800(上班时间)

综合办:023-65535916(下班时间及节假日)

患者满意度调查

员工满意度调查

医院官方微信

医院官方微博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重庆市结核病治疗中心 重庆市传染病医院 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资料不能作为诊疗及医疗依据 技术支持:城银科技 渝ICP备13001712号-3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355号